(2011年11月修订,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原 清华大学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2012年1月1日起失效)
图书馆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是学校财产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了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特对馆藏书刊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修订如下。本办法仅适用于普通图书期刊;馆藏善本、孤本等珍贵图书的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另行制订。
遗失书刊
一、赔书刊
1、遗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全新书刊进行赔偿。另需加付 10.00 元文献处理费用。
2、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3、遗失精装本,不得以平装本赔偿。
4、如无法买到原版,经图书馆审核后以新版取代。成套多卷书如赔新版应赔全套,并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5、学位论文应于符合著作权法之前提下赔偿重制本。
二、赔款
如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需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多卷图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
国内出版:图书原价 (¥) × 2 + 处理费( 10.00 ) + 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 2 】
国外出版:图书原价 ($) × 当前汇率 × 2 + 处理费( 10.00 ) + 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2 】
对于无法确定原价的图书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国内出版 / 印刷: 100.00 + 处理费( 10.00 )
国外出版 / 印刷: 1200.00 + 处理费( 10.00 )
成套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书刊。
单本图书、赠书、库存本图书丢失,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的2倍赔偿(书价部分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的2倍赔偿,保管费部分等同普通图书计算标准)。
学位论文丢失,按书刊标准赔偿。学位论文原价(¥)的确定方法为:
论文页码*0.2(此处0.2是参照复印收费价格定的标准)
单本(包括合订本)期刊,基准价格为该刊全年价格,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他期的期刊。
单份报纸,基准价格为该报季价价格,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季其他期的期刊。
三、逾期滞纳金
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书刊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缴纳逾期滞纳金。
四、退款
若在赔款后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可持原书刊和赔款收据办理退款手续,同时从赔款之日起计算并交纳逾期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予退款。
损毁、污染书刊
损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污程度进行赔偿。损污严重无法继续提供公众使用的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
一、损毁书刊
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卷曲、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散页、裂脊、断封、裁割等状况。
1、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但可清除、覆盖、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损坏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精装封面断裂,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
3、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不可清除、覆盖、粘合,或虽可清除、覆盖、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4、图书被裁割(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按盗窃图书进行处理。
二、污染书刊
书刊的污染是指: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所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和 / 或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
1、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1.00元/页 进行赔偿。
2、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2.00元/页 进行赔偿。
3、除前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图书均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三、在进行馆藏剔除处理后,按遗失图书赔偿的损污图书的所有权归赔偿人。
说明:本办法经2005年8月核准,2011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