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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62782137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2:00
周六至周日,9:00-17:00 -
当面咨询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2:00服务地点:北馆一层总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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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图书馆
我的图书馆借阅权限
借书
查询馆藏目录,如有想借图书,请自行到相应馆藏地点借阅。
凡西馆和北馆开架区图书,可到北馆总服务台或自助借书机办理借书手续;凡 ** 闭架库图书,需先预约再根据通知到相应服务点借阅。
西馆二层大厅、西馆二层北侧连廊、北馆一层配有自助借书机,读者可自行刷卡借书。
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教师可借100册。
普通图书可借 8 周
还书
凡图书馆总馆(老馆、西馆、北馆)外借图书,均可在北馆总服务台归还。
图书馆总馆与各专业图书馆实行通还服务,通还地点为北馆总服务台和各分馆借还书处。
北馆东侧配备一台 24 小时自助还书机,开闭馆期间均可还书。
北馆一层总服务台北侧及西馆二层南侧楼梯旁各配备一台自助还书机,开馆期间可还书。
续借
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登录“水木搜索—我的图书馆”续借所借图书。
一般图书,可多次续借,最长借期为4个8周(224天),续借后的到期日为续借日之后加8周。
短期出借图书,可多次续借,最长借期为4个1周(28天),续借后的到期日为续借日之后加1周。
过期图书不接受续借。
续借期图书如有其他读者预约,系统将调整还书日期(短期出借图书被预约后不调整借期),续借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新的还期。
逾期使用费
读者有义务准确了解借阅规则,并主动按时归还所借图书。
为保证大多数读者的权益,对逾期未归还的图书收取逾期使用费。
如产生逾期使用费,读者可登录图书馆主页的“我的图 书馆”随时线上缴纳;读者也可在校图书馆和各分馆的服 务台通过一卡通证件自助缴费;北馆一层总服务台还提供 微信 / 支付宝支付、POS 机刷银行卡和现金支付等缴费服 务方式。
图书馆会向读者发送图书到期提醒和过期通知等流通通知,但通知只是善意提醒,勿将其作为还书依据。
预约
读者可登录“我的图书馆”后自行预约已出借的开架区图书;也可预约西馆、北馆、文科馆、法律馆、金融馆部分闭架图书。
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教师均可预约20册。
预约书回馆后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图书馆会向排在第一顺位的预约者发出取书通知。
预约取书地点可选北馆自助取书柜、文科图书馆自助 取书柜、双清南楼预约柜或者各馆人工服务台之一。
馆际互借
本馆找不到的文献,您可以使用图书馆的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服务。图书馆与国内、外若干文献提供机构建立联系。
请使用学生证号 / 密码 ( 同登录清华大学信息门户的账号密码 ) 登录馆际互借系统提交申请。
使用馆际借书服务,您可以借阅到中国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等高校图书馆、香港部分大学图书馆以及欧美大学图书馆的藏书。
除借书之外,您还可以通过馆际互借索取本馆没有的单篇论文、技术标准、科技报告等。
馆际互借处位于北馆一层总服务台。
催还
在有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图书管理系统将对借期为 28 天以上的图书执行催还、调整其归还时间并向持书读者发出催还通知。
持有被催还图书的读者,应按催还通知规定的还书日期归还图书,被催还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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