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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通知

秋季学期读者借还书相关问题管理办法

服务通知
2021年08月07日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清华大学《关于秋季学期学生返校和新生报到有关安排的通知》和《返校教职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当前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或一些重点地区的师生原则上暂不返校和报到。图书馆就当前暂不返校师生及其他不能入校读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解答如下。

1. 本轮疫情防控期间,外借图书是否计算逾期,逾期是否产生罚款?

如读者因各种原因没能续借图书,导致图书过期,不必担心,本轮疫情防控期间,图书馆所有外借图书不计逾期,过期不产生罚款。图书馆管理系统中将设置不计逾期时间区段,此区段暂设置为2021年8月7日至10月31日。未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再决定不计逾期时间区段是否延长。

2. 如何续借图书?

2021年5月2日至2021年8月19日期间,图书馆针对借期为8周的图书执行暑假借书规则。暑假规则执行期间出借的图书,应还日期统一为2021年9月16日。8月20日起,恢复正常借书规则后,读者续借图书时图书到期日为续借日之后加8周。最长借期为32周(224天)。2021年暑假借书规则调整通知详情请见http://lib.tsinghua.edu.cn/info/1073/3923.htm。

为避免所借图书过期,请读者及时续借图书。续借方法:访问图书馆主页水木搜索”网站,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成功之后,依次点击屏幕右上角的读者个人姓名,点击“我的借阅”,批量或单本续借图书。个人记录上已过期图书无法续借。

3. 异地如何归还图书和缴纳逾期使用费?

为方便读者,图书馆面向所有读者提供邮寄还书和在线缴费服务,具体方法参见毕业生离校还书相关手续,http://lib.tsinghua.edu.cn/PDF/lxhs.pdf  

4. 如何申请免除因疫情防控延期返校而产生的图书逾期使用费用?

如果读者所借图书的到期日不在图书馆设置的不计逾期时间区段中,为避免读者产生不必要的图书逾期使用费,对于按清华大学疫情防控要求的返校日期第一时间返校,且返校后两周之内归还图书的读者,图书馆可以根据读者本人的申请,免除其自2021年6月25日(2021年本科生暑假前最后一个周五)至实际还书日期间产生的图书逾期使用费。符合以上情况的读者,请到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借还书处登记和申请免款。持图书馆发放的MJ卡及其他类型借书证的读者在不允许进入清华大学及图书馆期间,还书产生的逾期使用费可向北馆一层总服务台发邮件申请免除。


如有相关问题,请通过如下方式咨询:

北馆一层总服务台:010-62788937 circdesk@tsinghua.edu.cn


                                                   图书馆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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