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校外用户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
本馆文献 |
国内完成文献 (不含本馆) |
国外完成文献 |
文献复制费 |
普通文献1元/页 (特殊文献5-10元/拍) |
对方实际收费 (从港澳台地区获取文献120元/篇) |
150-500元/篇 |
委托查询费 |
10元/篇 |
无 |
邮寄费 |
寄往内地30元/篇 寄往港澳台地区及国外按实际费用收取 |
无需邮寄 |
注1:申请文献加急服务额外收取加急费10元/篇。 注2:总费用=委托查询费+文献复制费+邮寄费+加急费。 注3:协作单位按照协议具体条款收费;各联盟单位(如CALIS,CASHL,BALIS等)按照联盟统一收费标准执行。 |
2024年5月15日修订
n 付费方式
付费方式有以下三种,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付费方式 |
详情 |
直接交费 |
请到清华大学图书馆北馆(李文正馆)一层总服务台馆际互借处办理交费。 馆际互借处的办公时间为:周一到周五 8:00~12:00 13:00~17:00 |
邮局汇款 |
地址:100084 北京市海淀区 清华大学图书馆 馆际互借处 收款人:赵杰 请采用普通汇款方式,在汇款单的备注栏注明您的用户名、发票抬头与回邮地址(如无说明,默认按馆际互借系统里的注册地址邮寄发票 )。 |
银行转账 |
开户行:工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开户单位:清华大学 银行帐号:0200004509089131550 请在用途栏填写:“图书馆文献传递费” 及您的用户名。 为方便校财务入帐,请同时发一份转帐单的传真件,注明您的用户名、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及回邮地址(如无说明,默认按馆际互借系统里的注册地址邮寄发票 )。 清华大学馆际互借处传真:86-10-62781758 |
注:发票 直接交费用户:可在交费时拿到发票; 汇款、转款用户:收到校财务的入帐通知以后,发票才会寄出。发票只能开文献传递费或检索费。发票一旦开出,不办理退款,请用户谅解。 |
n 加急服务
清华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处提供文献传递的加急服务,暂不提供馆际借书的加急服务。
文献馆藏地在清华大学图书馆的申请在24小时(即一个工作日)内提供文献原文;文献馆藏地不在清华大学图书馆的申请在24小时(即一个工作日)内向其他馆发出请求。
加急服务是一种超常规的高附加值服务,所有加急服务额外收取加急费10.00元/件。加急费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