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各专业分馆之间逐步实现文献资源的共建共享,是形成全校学术文献资源的整体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尽可能充分保障教师和学生文献需求的重要步骤。在学校大力推动和有关院系的积极协作下,2003年11月以来,学校图书馆、经管分馆、法律分馆和人文分馆有关负责人共同研究,制定了“在三所学院分馆开展馆际资源共享”若干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向三所学院在职教师提供图书通借服务。根据这一措施,人文、经管和法律三学院的教师,可凭本人借书证(工作证)前往其他两个分馆借阅图书。 欢迎三学院教师积极利用此项服务,获取更多文献资料、促进教学研究工作。
经管图书馆 法律图书馆 人文图书馆 校图书馆 200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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